广州永和人行道边绿化完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发展总公司
作者:
时间:2006-05-06
点击: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永和人行道边绿化完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发展总公司
   代理单位: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70 万元
   建筑面积:  
  
 工程简介:  
1、工程规模及招标内容:永和区内已建道路人行道边绿化完善工程,包括桑田一路、桑田三路、新庄二路、井泉三路的人行道边绿化完善工程。绿化内容:种植乔木、灌木、草皮,具体详见施工图。
2、工期与质量:工期要求:20日历天,质量必须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工程地点:广州开发区永和经济区内
4、投资来源:财政拨款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植物成活。
  
 报名条件:  
1、具有与本项目所相应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或以上的企业资质。
2、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不准参加同类工程的投标和施工的企业,如仍在受罚期内,不准参加本工程投标。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具有广州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非广州市市政园林局颁发的资质证书,须有广州市市政园林局登记证件,建设部、本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不在此限制之列)。
5、企业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的,不允许参加本工程投标。
6、企业参与了本项目的设计、前期、招标及监理工作,不允许参加本工程投标。
7、拟委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园林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要有本单位的聘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工程不接受同一法人代表两家以上(含两家)企业单位报名。
10、本工程不接受有拖欠民工工资记录的企业单位报名。
11、本工程执行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规范绿化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聘书的通知》。
   报名期限:  2006-05-08 - 2006-05-08
   联 系 人:  李华勇 唐松嘉
   联系电话:  020-82978406 37608020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备 注:  
一、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钉成册备附,否则拒绝接受报名)
1、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附年审页,如正在年审,须提供由审查机关出具的该单位在年审期间资质继续有效的证明。(原件对照,A4复印件)
2、 广州地区园林绿化企业注册证书。(原件对照,A4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必须为工商局统一印制原件)
4、 营业执照。(原件对照,A4复印件)
5、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证书。(原件对照,A4复印件)
6、 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凭证。(原件对照,A4复印件)
二、本招标工程设置限价,高于限价者视为无效标书。限价为经广州开发区有关部门审定的招标预算价下浮25%。
三、投标人确定方式:当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从报名合格的所有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2名为投标候选人;当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5名且不超过12名时,取其全部成为投标候选人;当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应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办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所有投标候选人均须报经区招标办审核同意后方可成为本项目的正式投标人。
四、投标保证金:1万元整。投标申请人应在报名前以转账的形式向招标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便招标单位财务部核定资金到帐后开具收据,报名者凭收据报名;若时间紧迫,可采用电子汇兑的形式缴纳,在确认到帐后方可报名。
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发展总公司。
五、注意事项:(1)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中的被委托人必须亲临,并带本人身份证或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以备查验。(2)招标文件购买费用500元。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永和人行道边绿化完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发展总公司
   代理单位: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70 万元
   建筑面积:  
  
 工程简介:  
1、工程规模及招标内容:永和区内已建道路人行道边绿化完善工程,包括桑田一路、桑田三路、新庄二路、井泉三路的人行道边绿化完善工程。绿化内容:种植乔木、灌木、草皮,具体详见施工图。
2、工期与质量:工期要求:20日历天,质量必须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工程地点:广州开发区永和经济区内
4、投资来源:财政拨款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植物成活。
  
 报名条件:  
1、具有与本项目所相应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或以上的企业资质。
2、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不准参加同类工程的投标和施工的企业,如仍在受罚期内,不准参加本工程投标。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具有广州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非广州市市政园林局颁发的资质证书,须有广州市市政园林局登记证件,建设部、本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不在此限制之列)。
5、企业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的,不允许参加本工程投标。
6、企业参与了本项目的设计、前期、招标及监理工作,不允许参加本工程投标。
7、拟委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园林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要有本单位的聘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工程不接受同一法人代表两家以上(含两家)企业单位报名。
10、本工程不接受有拖欠民工工资记录的企业单位报名。
11、本工程执行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规范绿化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聘书的通知》。
   报名期限:  2006-05-08 - 2006-05-08
   联 系 人:  李华勇 唐松嘉
   联系电话:  020-82978406 37608020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备 注:  
一、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钉成册备附,否则拒绝接受报名)
1、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附年审页,如正在年审,须提供由审查机关出具的该单位在年审期间资质继续有效的证明。(原件对照,A4复印件)
2、 广州地区园林绿化企业注册证书。(原件对照,A4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必须为工商局统一印制原件)
4、 营业执照。(原件对照,A4复印件)
5、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证书。(原件对照,A4复印件)
6、 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凭证。(原件对照,A4复印件)
二、本招标工程设置限价,高于限价者视为无效标书。限价为经广州开发区有关部门审定的招标预算价下浮25%。
三、投标人确定方式:当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从报名合格的所有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2名为投标候选人;当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5名且不超过12名时,取其全部成为投标候选人;当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应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办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所有投标候选人均须报经区招标办审核同意后方可成为本项目的正式投标人。
四、投标保证金:1万元整。投标申请人应在报名前以转账的形式向招标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便招标单位财务部核定资金到帐后开具收据,报名者凭收据报名;若时间紧迫,可采用电子汇兑的形式缴纳,在确认到帐后方可报名。
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发展总公司。
五、注意事项:(1)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中的被委托人必须亲临,并带本人身份证或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以备查验。(2)招标文件购买费用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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