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坦沙处理系统(三期)厂区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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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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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坦沙处理系统(三期)厂区绿化工程补充项目、6号泵站、7号泵站及澳口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咨施字[2004]-219
根据计委穗计城[2003]25号文及市规划局批准,本工程已具备施工条件,决定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工程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广州市市政园林局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48号
招标代理: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大坦沙污水处理系统(三期)厂区绿化工程补充项目、6号泵站、7号泵站及澳口泵站绿化工程
建设地点:大坦沙污水处理系统(三期)厂区、6号泵站、7号泵站、澳口泵站;
工 期:厂区绿化工程补充项目:60日历天;
6号泵站绿化工程:20日历天;
7号泵站绿化工程:30日历天;
澳口泵站绿化工程:30日历天。
工程规模:厂区绿化工程补充项目:绿化面积7846.7㎡;
7号泵站绿化工程:绿化面积1536.5㎡;
6号泵站绿化工程:绿化面积793㎡;
澳口泵站绿化工程:绿化面积2731㎡。
招标范围:绿化工程施工。
三、投标说明:根据市建委穗建筑[2003]103号文的规定,本项目招标设投标限价,投标限价将于开标24小时前公布给各投标单位。
四、资金来源:固定资产投资城建资金。
五、报名时间:2004年8月10日至8月11日上午:9:00~11:30 下午:2:30~4:30
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 系 人:伍先生、罗先生
联系电话:020-83842351; 传 真:020-83843350
六、报名条件:
(1)具有在广州市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资质(二级或以上)的施工单位。
(2)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施工单位,且在法律和财务方面均为独立,按商业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在2001年6月~2004年6月期间独立完成类似工程业绩;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资格预审方式:
(1)满足报名条件的投标报名单位大于等于5家且不超过12家时,则取全部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报名条件的投标报名单位超过12家时,则随机抽取12家为正式投标人(随机抽取正式投标人时间、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投标报名单位应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届时投标报名单位被授权人务必准时参加,否则视为放弃本工程投标);
(3)若满足报名条件的投标报名单位不足5家时,则重新公告。
八、资格预审需提交资料:
(1)投标申请公函;
(2)投标单位报名申请表(由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供);
(3)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签名、盖公章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或被委托人签名及签署“与原件相符”);
(5)企业专业类型和资质等级(2002年版,盖公章、法人代表或被委托人签名及签署“与原件相符”),必要时提供原件校对;
(6)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年度备案登记资料;
(7)企业2001年6月~2004年6月期间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情况(提供有效证明: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竣工验收报告)、获奖情况及质量认证须提供有效证明,并盖公章、法人代表或被委托人签名及签署“与原件相符”,必要时提供原件校对;
(8)拟担任本项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的有关规定,并提供项目经理证等级、资格证号、职称、业绩、获奖情况、身份证号等资料,盖公章、法人代表或被委托人签名及签署“与原件相符”,提供原件校对。且项目经理证中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且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正式职工;
(9)企业经营状况及资信证明(包括有效的企业财务报表;税务情况;工商管理重合同守信誉等);
(10)企业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1)企业在2001年6月至2004年6月期间受处罚情况及证明材料;
(12)在广州地区可使用的机械设备情况(自有需出示发票或权属证明,租赁需出示租赁协议及出租方的发票或权属证明)。
备 注:
1、投标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该企业报名资格。
2、以上各项提交资料须按顺序排列打印目录(附页码),装订成册。
3、未办理年度备案登记的外地投标报名单位需注意:①在报名时需同时递交:在本工程开标24小时前办妥《外地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进穗施工注册申请表》并交至招标代理单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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