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和市政局大坦沙环岛绿化带和珠江河荔湾段江边休
来源:
作者:
时间:2004-08-06
点击:
【截至10月24日】
1.1招标人
(1)名称: 荔湾区建设和市政局
(2)地址: 广州市周门南路27号
(3)联系人: 黄先生
(4)电话: 81021075,传真: 81021075
1.2代理机构
(1)名称: 广州市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 广州市环市东路348号3楼302室
(3)联系人: 李小姐
(4)电话: 83766297,传真: 83865057
(5)电子邮箱: liqian413@163.com
1.3招标项目
(1)名称:大坦沙环岛绿化带和珠江河荔湾段江边休闲带方案设计
(2)位置: 大坦沙、珠江河荔湾段
(3)概况: 占地面积约4 万平方米,主要是堤岸景观绿化。
(4)投资总额: 1000 万元,其中建安费用 1000 万元
(5)资金来源:城建资金
1.4合同包括的工作范围:
(1)工程勘察。勘察中标人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
(2)工程设计。设计中标人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进行设计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指导和监督。
1.5.投标人报名前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从业备案证明,办理方法请浏览《广州建设工程招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gzzb.gd.cn设计招标专栏。
1.6资格预审和投标
(1)自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招标交易信息网》发布之日起计5天内,投标人在该网经过身份校验(用户名和密码)后办理投标报名,同时将填妥的《投标人资格预审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招标人和代理机构进行资格预审。
(2)入选人名单确定后,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报名人,并通知合格的投标人正式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合格的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应将填妥盖章的《投标人资格预审表》提交给招标人存档备查。
(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由出售单位开具发票,售后不退,所有招标文件发售款项将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本项目的招标工作。
(4)投标保证金为 5000元,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招标人认可的其他形式。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计 30 日。
1.7资格预审的合格标准
(1)投标人具备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备有国家部委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分工相同的,以资质等级低的单位业务许可范围核定资格;分工不同的,按各自业务许可范围核定资格。
(3)投标人具备本招标项目同类业绩;
(4)投标人宜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
(5)投标人的主要技术人员应当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应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应当具有本专业或者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6)投标人信誉良好,以往与本项目业主无纠纷。
1.8资格审查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不受名额限制。如果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不足5人,则资格预审的合格标准修正为只要求具备法人资格和资质。如果仍不足5人,修正招标方案后重新组织招标。
1.9为公平起见,招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参与本项目前期工作的单位参加投标。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管理、监理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与上述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投标。
1.0 招标人将对如下投标人给予方案阶段设计补偿:
第1名可获得 0元,将成为中标单位被授予工程设计合同;
第2至3名分别可获得 13500 元;
第4至6名分别可获得 9000 元;
第7至10名分别可获得 4500 元。
(1)其余投标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再给予投标人经济补偿。
(2)如果经专家评审一致被认定为违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给予投标人经济补偿。
1.11本项目收费标准如下,投标人应考虑风险:
(1)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勘察设计费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 20 %,预计为 34 万元,支付给中标人,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12评标委员会专家从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评标专家库抽取。评标委员会组成如下:
(1)业主代表 2 名(不超过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1.1招标人
(1)名称: 荔湾区建设和市政局
(2)地址: 广州市周门南路27号
(3)联系人: 黄先生
(4)电话: 81021075,传真: 81021075
1.2代理机构
(1)名称: 广州市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 广州市环市东路348号3楼302室
(3)联系人: 李小姐
(4)电话: 83766297,传真: 83865057
(5)电子邮箱: liqian413@163.com
1.3招标项目
(1)名称:大坦沙环岛绿化带和珠江河荔湾段江边休闲带方案设计
(2)位置: 大坦沙、珠江河荔湾段
(3)概况: 占地面积约4 万平方米,主要是堤岸景观绿化。
(4)投资总额: 1000 万元,其中建安费用 1000 万元
(5)资金来源:城建资金
1.4合同包括的工作范围:
(1)工程勘察。勘察中标人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
(2)工程设计。设计中标人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进行设计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指导和监督。
1.5.投标人报名前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从业备案证明,办理方法请浏览《广州建设工程招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gzzb.gd.cn设计招标专栏。
1.6资格预审和投标
(1)自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招标交易信息网》发布之日起计5天内,投标人在该网经过身份校验(用户名和密码)后办理投标报名,同时将填妥的《投标人资格预审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招标人和代理机构进行资格预审。
(2)入选人名单确定后,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报名人,并通知合格的投标人正式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合格的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应将填妥盖章的《投标人资格预审表》提交给招标人存档备查。
(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由出售单位开具发票,售后不退,所有招标文件发售款项将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本项目的招标工作。
(4)投标保证金为 5000元,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招标人认可的其他形式。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计 30 日。
1.7资格预审的合格标准
(1)投标人具备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备有国家部委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分工相同的,以资质等级低的单位业务许可范围核定资格;分工不同的,按各自业务许可范围核定资格。
(3)投标人具备本招标项目同类业绩;
(4)投标人宜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
(5)投标人的主要技术人员应当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应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应当具有本专业或者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6)投标人信誉良好,以往与本项目业主无纠纷。
1.8资格审查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不受名额限制。如果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不足5人,则资格预审的合格标准修正为只要求具备法人资格和资质。如果仍不足5人,修正招标方案后重新组织招标。
1.9为公平起见,招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参与本项目前期工作的单位参加投标。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管理、监理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与上述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投标。
1.0 招标人将对如下投标人给予方案阶段设计补偿:
第1名可获得 0元,将成为中标单位被授予工程设计合同;
第2至3名分别可获得 13500 元;
第4至6名分别可获得 9000 元;
第7至10名分别可获得 4500 元。
(1)其余投标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再给予投标人经济补偿。
(2)如果经专家评审一致被认定为违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给予投标人经济补偿。
1.11本项目收费标准如下,投标人应考虑风险:
(1)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勘察设计费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 20 %,预计为 34 万元,支付给中标人,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12评标委员会专家从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评标专家库抽取。评标委员会组成如下:
(1)业主代表 2 名(不超过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最新评论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您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