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主页>资讯>市场分析>具体新闻
 

近年来我国林木种苗事业快速发展

来源:国家林业局 作者:国家林业局 时间:2008-04-29 点击:

 

      林木种苗是构建林业三大体系的基础保障,是承载林木遗传基因、促进森林世代繁衍的重要载体。发展种苗在林业工作中具有全局性、超前性、战略性。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我国林木种苗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生产供应体系不断完善。初步形成了以国家重点生产基地为骨干、非基地生产为补充的种子生产体系;以省内自主调剂与国家宏观调控相结合的种子供应体系;以市场为导向,国家、集体、个人等多种所有制成份共同发展的苗木生产供应体系。随着国家造林任务的不断调整,林木种苗生产供应由数量保障型逐步向质量效益型转变。近五年来,全国各类林木种子年采收量稳定在1800万—2000万公斤,其中林木良种采收量在180万—200万公斤,优良穗条约20亿根,出圃各类合格苗木量保持在240亿—300亿株,确保了林业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和林业事业的快速发展。

    二、项目建设成效明显。2003—2007年,国家累计投入国债资金10.6亿元,建设了810个种苗工程项目。通过种苗工程项目建设,大大改善了林木种苗生产条件和技术装备水平,提高了种苗生产的科技含量和种苗质量,示范带动了社会育苗发展,加速了种苗产业化进程,增强了林木种苗生产供应能力,同时也提高了各级种苗管理机构的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

    三、法制建设成效显著。深入贯彻《种子法》,进一步完善种苗法律体系。2003年以来,国家林业局先后出台了《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等7个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1个省区市已颁布《种子法》实施办法或条例,地方出台配套规定200多项、技术标准200多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发证率由55%提高到92%。30个省区市实行了标签制度;查处种苗案件2124起,涉案金额8000多万元;坚持监督抽查制度,种苗质量逐年提高,种子合格率由75.2%提高到91.4%,苗木合格率由79.4%提高到96.8%。

    四、科技兴种取得新进展。高世代种子园遗传增益大大提高,油松二代种子园种子遗传增益达37%。林木种质资源平台技术标准研制和共享试点建设初步完成,林木种质资源清查、保存试点工作稳步推进;种苗生产和设备技术研究进一步加快,引进了国外先进育苗技术,温室建设面积336378平方米,细胞组织培养、全光喷雾育苗等新技术在种苗生产中得到推广应用,容器苗年均产量40亿株。开展了70多个主要造林树种和部分珍稀濒危树种良种选育,通过国家级审(认)定林木良种161个,良种使用率由28%提高到43%。

    五、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强化。31个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明确了种苗管理机构的种苗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283个地(市)、1254个县(市)建立了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种苗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体系。

    六、社会化服务得到加强。完善了林木种苗信息调度制度;建立了国家种苗网站,发布市场供求信息近10万条,月均访问达6万多人次,吸收会员6万多名。北京、河北、山西等省份建立了地方种苗信息网站,河北、山西、陕西等省份相继成立了林木种苗协会,为种苗生产经营者进行技术经验与信息交流搭建平台;不定期举办各类种苗博览会和苗木交易会,推动了苗木市场化发展。

 

上一篇:花卉业正向纵深成熟迈进
下一篇:没有了
最新评论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