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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林权改革“催生”300林业大户

来源:摘自中国绿色时报 作者:荆丛林 李建华 王朝富 时间:2004-10-15 点击:
 
    本报讯 通讯员荆丛林 李建华 王朝富报道 从事企业管理近20年的山东省高密发达集团公司经理高方明,现在迷上了植树。2002年春,他承包了500亩荒地,栽植了5万余株杨树。昔日杂草丛生的荒地,如今已是满眼翠绿。这是高密市积极推行林权制度改革,吸引社会资金开发治理“四旁”“五荒”带来的新变化。 
 
    高密市有“四旁”“五荒”宜林地10万多亩,还有大量的非基本农田。自2001年秋开始,该市对“四旁”“五荒”及非基本农田实行以明晰所有权、搞活经营权为重点的林权制度改革,采取公开竞标拍卖或租赁承包等形式,将宜林地确权到承包户,发放林权证。高密市还建立对营林大户回访制度,并提供技术、管理和信息服务。截至目前,高密市已为民营林业大户提供优质苗木100多万株,提供林业发展信息500多条,解决技术管理方面的问题480多个。 
 
 
    高密市对民营林业发展实行“四不限”原则,即不限投资渠道,不限规模大小,不限经营方式,不限发展速度,并且造林100亩以上的大户还可凭林权证贷到最低不少于10万元的贷款,用于扩大林业生产。 
 
 
    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实施,吸引了广大农民和一批有经济实力的市内外民营企业纷纷承包“四旁”“五荒”地及非基本农田栽树。据统计,全市承包“四旁”“五荒”及非基本农田在100亩以上的民营林业大户近300家,发放林权证8000多份,吸纳社会投资1.2亿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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