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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园林绿化损失费标准出台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作者:孙淑莉 刘春兰 时间:2008-07-17 点击:

 

    为有效打击各类毁绿违法行为,保护和巩固城市园林绿化成果,江苏省连云港市城市园林绿化损失费标准日前公布施行。今后,市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在查处毁绿案件时将有据可依。

    自2004年6月1日该市在城市管理领域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以来,由于一直没有出台绿化损失费标准,致使许多毁绿行为尽管证据确凿,却不能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

    今后,市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在查处城市绿化违法案件时,可参照《连云港市城市园林绿化损坏及占用绿地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对“损坏城市树木,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死亡,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等四类违法行为,可处以损失费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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